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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程相關規定
學分班其他規定

確認通訊錄(承辦人:丁芳敏;分機:6801)
請於開學後一週內,將您正確之通訊地址/電話/e-mail….告知學程中心,以利學程製作學程通訊錄;日後如有異動亦請隨時向學程更正。

E-mail帳號及各項證件之申請
E-mail帳號:為利於學程中心能即時將各項資訊傳遞予學程學生,希望每位同學均能有E-mail帳號並告知學程中心,無E-mail帳號者,可於中原大學申請。

註冊/繳費(承辦人:龔珮華;分機:6802)
每學分1300元(需依學校當年度之標準繳費);因修教育學程而延長修業年限者,教育學程學分依據學分收費(不論修幾學分,皆依學分收費);其餘非學程學分,達十學分以上者,仍依據現有規定收全額學分費。繳費方式依規定以扣款方式繳交,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費者,依本校學生逾期繳交註冊費罰款收費要點辦理(自繳費截止日之次一日起,每逾一日繳交新台幣一百元之罰款,最多以一仟元為限)。

請假辦法:依本校請假規定辦理。

學程班放棄學程資格規定(承辦人:龔珮華;分機:6802)
學程班學生因故無法修讀教育學程而欲放棄學程資格者,應至學程填寫「申請移轉/放棄資格表」,並依下列規定辦理:
繳費註冊前:申請放棄需於開學一週內到學程申請,並自行利用選課系統辦理退選。
繳費註冊後:申請放棄不退費,若需申請退選則依校規規定辦理。

移轉資格(承辦人:龔珮華;分機:6802)
1.學程班同學若考上他校研究所,學程尚未修畢,須先詢問他校是否可接受同一階段別之學程移轉,若他校同意,則由本校發文至他校,而學分之抵免須依據他校之規定(一般各校皆以總修業學分之二分之一為限,但仍需依據該校之抵免辦法)。
2.學程班同學若考上本校研究所,學程尚未修畢,須申請將學程資格移轉至研究所,而學分之抵免須依據本校之規定,以總修業學分之二分之一為限。(請於研一開學一週內辦理抵免)移轉資格表

「師資培育助學金」辦法(承辦人:丁芳敏;分機:6801)
「師資培育助學金」,係教育部為獎勵師範校院及設有教育院、系、所及教育學程之大學校院中,家境清寒或成績優異之學生,所提供的助學金。
本校「師資培育助學金」申請公告,師資培育助學金工讀生申請表,師資培育助學金研究助理申請表

學程中心圖書借閱辦法(承辦人:龔珮華;分機:6802)
圖書室:教育學程中心備有教育類圖書/期刊、歷屆學程學生/學分班學員作業合輯、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錄影帶、教師甄試題庫、實習學校簡介、研討會錄影帶、當代演講錄影帶等資料,歡迎大家多多利用。除圖書外,其餘皆僅限內閱,恕不外借!
「教育學程中心圖書借閱辦法」

辦公室資源(影印機/電腦/碎紙機等)使用辦法及「器材借用辦法」
(承辦人:吳國瑞;分機:6804)
教育學程中心備有投影機、V8攝影機、VHS攝影機、單槍、錄放影機、幻燈機、錄音機、麥克風、照相機、實物投影機等多項輔助教學器材,及電腦、影印機及碎紙機等事務性機器,如有需求,可至學程借用;借用時,需抵押駕照或學生證,並於當天歸還,未依規定當天歸還者,每日罰款50元。除V8攝影機外,其餘器材不得借出校外!
「器材借用辦法」及各項器材使用說明

參與學程活動記錄(承辦人:龔珮華;分機:6802)
學程學生每人皆有一張「參與各項活動紀錄卡」,將參加活動後所得之研習條貼在卡上,期末將紀錄卡放入作業合輯中,列為檔案評量之考核用。

學程刊物 (承辦人:
吳國瑞;分機:6804)
學程每兩個月出刊「至聖先師」,內容有人物專訪、實習學校介紹、實習心得分享、教育專題討論、學程最新消息等,歡迎有興趣者,投稿給學程,可逕e-mail至edus@cycu.edu.tw。刊物也會寄到教育部中教司、其他師資培育機構及歷屆校友,希望透過此份刊物,學程學生可相互聯絡,資訊流通。

返校座談(承辦人:
吳國瑞;分機:6804)
學程每月的第二個星期三上午為實習教師返校座談,內容有實習教師心得分享、九年一貫介紹、甄試經驗分享、班級經營等專題,歡迎有興趣之在校生參加,會後並發予研習條。

繳交錄影帶/作業/實習合輯
1.教材教法、教學實習錄影帶繳交給任課老師,錄影帶需註明分科教材或教學實習,班別、屆數、姓名、科別,擇優存放於學程。
2.作業合輯,每年五月初,修畢教育學分者,需繳一本作業合輯,待學程評量完後,除擇優存放於學程外,其餘將予以歸還。合輯封面需標明中原大學教育學程中心、班別、屆數、登記科別、姓名、日期,側標亦同。
3.實習合輯,完成教育實習者,需繳一本實習合輯,待學程評量完後,除擇優存放於學程外,其餘將予以歸還。合輯封面需標明中原大學教育學程中心、班別、屆數、登記科別、姓名、日期,側標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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