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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科登記作業辦法

中原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加科(領域專長)登記作業辦法

九十二年十月八日92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92-1-4系務會議訂定

依據教育部92年9月9日台中(三)字第0920133266號函訂定本辦法。

目的:

協助修讀本校中等教育學程、中等教育學分班之合格教師,辦理加註他科(領域專長)教師資格。

對象:

本校中等教育學程或中等教育學分班結業之合格教師。
上述適用對象須符合本校規劃之「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
施行要點」規定之專門學分,並取得本中心核發之「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」。

※修讀本校推廣教育中心之「第二專長班」,或他校「第二專長班」之教師,其加科
登記作業,請依備註3、4辦理。


作業流程:

  1. 申請人填寫「中原大學培育中等學校教師加科(領域專長)登記申請表」,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畢業證書影本、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、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影本、最近三個月一吋半身正面相片三張,向 師資培育中心提出辦理。
  2. 師培中心承辦人依中原大學「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」、加科(領域專長)登記申請表及檢附之相關證件,初(複)審申請人之資格。
  3. 申請人資格如未符合加註登記科別者,將申請資料退還申請人。
  4. 符合加註登記科別者,承辦人將申請人之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呈送師資培育中心主任複核。
  5. 申請人資料經師培中心主任複核通過後,由承辦人造具名冊報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發給教師證書。
  6. 申請人至師資培育中心向承辦人領取「教師證書」。

辦理時間:每年3月15日到3月20日、11月15日到11月20日。

相關文件:中原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。

請參考師資培育中心網頁http://wwwsrv.cc.cycu.edu.tw/education/之專門學分對照表。


使用表單:「中原大學培育中等學校教師加科(領域專長)登記申請表」。

備註:

  1. 本校審查加科登記之作業時間,約需3至5個工作天。「教師證」實際核發時間須俟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之作業時效而定。
  2. 申請「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」請參考師資培育中心網頁http://www.cycu.edu.tw/~7Eteacher/
    之專門科目學分認定;或洽業務承辦人吳國瑞助教;電話:03-2656804。
  3. 加科登記之「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」,如為修讀本校推廣教育中心開設之「教師第二專長班」所核發,其加科(領域專長)登記之申請由本校推廣教育中心受理承辦。 推廣教育中心承辦人:蘇曉倩小姐,電話:03-2651320。
  4. 加科登記之「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」,如為修讀他校「教師第二專長班」所核發,其加科(領
    域專長)登記之申請,由修讀第二專長班之大學辦理。
  5. 申請資料郵寄地址:320中壢市普忠里中北路200號中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。
  6. 加科登記業務承辦人:師資培育中心丁芳敏助理;電話:03-2656801
加科登記申請表
加階段登記申請表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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